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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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巴渝秀美山川再立新功

【字体:[ ]】 | 2002-9-29 0:00:00


  • 为建设巴渝秀美山川再立新功

        重庆市水利局局长 朱宪生

    (2002年8月6日)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5年前,江泽民总书记、李鹏委员长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总揽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从实现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了关于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山川的重要批示。“批示”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阐明了在我国跨世纪发展新时期,加强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建设秀美山川的伟大任务。这是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瞻远瞩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和国家治理水土流失、整治国土、改善生态环境的宣言。这项宏伟的跨世纪工程,不仅是造福华夏子孙的千秋伟业,也是中华民族对全人类的重大贡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今天,我们欢聚一堂,纪念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山川”的重要批示发表五周年,重温“批示”精神,旨在对保护生态、保持水土问题进行一次再认识、再深化、再提高,并通过总结回顾10多年来全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成就,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理清思路,抓住机遇,全面推动我市21世纪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水土保持生态建设10年来的回顾

    (一)水土保持生态建设10年成就辉煌。 10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水利部和长江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市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水土保持法》赋予的职责,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保护工作,大力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水保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水土保持法》自1991年颁布实施以来,我们狠抓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采取集中宣传与常年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统一部署,分县实施。充分利用每年9月的《水土保持法》宣传周,以让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和全社会广泛知晓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主要内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了水土保持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取得了显著成效。10年来,全市共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央级报刊上专题报道重庆市水土保持工作多达200余次,在市级宣传媒体专题报道达700余次,各区县级宣传媒体专题报道达3000余次,编印《水土保持法规文件汇编》1000册。数以百万计的各种水保宣传标语,遍布城乡各地,水土保持意识深入心。

    2.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 《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贯彻水土保持工作“以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强化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并使之逐步规范化。一是全市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基本形成。1997年,市人大颁布施行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9年,市政府公布了《重庆市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划分公告》;1998年,市水利局、计委、环保局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管理办法》;2000年,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了《重庆市水利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各区县也相应出台了水保地方配套文件185件。二是加强了监督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长治”工程县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执法地位明确,我市水土保持监督规范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目前,全市共建立了32支水保专职队伍,有专职执法人员414人,兼职人员1713人,为执法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特别是在2000年的市级机构改革中,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了重庆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为全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水土流失监测工作创造了条件。三是加大了执法力度。1998年和2001年,市人大先后进行了两次《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促进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703件。四是认真履行了水土保持行政审批。我们先后组织对重庆渔洞长江大桥、嘉陵江复线桥、开县鲤鱼塘水库、南川市鱼跳电站等一批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评审。据统计,10年来全市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0582项,建设单位投入治理经费多达5.2亿元,审查颁发乙、丙级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50个。五是开展了三峡库区滑坡、泥石流预警工作。在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中心的指导下,我市三峡库区各区县长期坚持开展站点预警和群测群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仅1999年就成功预警了涪陵区天台乡磨溪滑坡和万州区铁峰坪滑坡,避免了人员伤亡,减少了财产损失。10年来,通过预警工作的开展,减少人员伤亡近1000人,减少财产损失1500余万元。

    3.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1989年国家实施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以来,我市水土保持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全市共有30个区县(自治县、市)先后被列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已完成“长治”一、二、三、四期治理工程,第五、六期工程正在实施。在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我们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坡改梯、经果林、水保林为重点,以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为中心,实行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保土耕作措施相结合的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截至去年底,全市共开展了456条小流域的治理,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386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3.3万公顷,营造水保林44.8万公顷,种植经济果木17.1万公顷,种草6.8万公顷,实施封禁管育35.6万公顷,推行保土耕作45.9万公顷;完成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土石方量14172万立方米;完成总投资5.89亿元,其中,国家投资3.92亿元,地方匹配1.97亿元。通过治理,治理区的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控制,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农业产业结构日趋合理,环境容量明显扩大,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也有较大提高。据调查,我市初步治理的255条小流域内,坡耕地减少34.8%,林业用地增加30%,林草覆盖率由治理前的16%上升到26%,土壤侵蚀量减少70%,使小流域内的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使过去荒山秃岭、水土流失严重的穷山乡,生态环境趋于良性循环。 同时,在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我市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区县(市)和治理成效十分显著的小流域。近年来,我市先后获得水利部、财政部命名的水土保持“十百千”示范工程示范城市有涪陵区;示范县有铜梁县、璧山县、石柱县、合川市、渝北区等5个区县;示范小流域有渝北区的玉兰溪、猪肠溪,铜梁县的张家沟、福果,开县的关口坪、双河,涪陵区的小石溪,万州区的百胜沟,丰都县的大沙溪,南川市的石钟溪,武隆县的老林沟,璧山县的狮子,巫溪县的大严槽,石柱县的龙沙河等14条小流域。通过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验收命名的“长治工程”样板县有开县、铜梁县、长寿县、涪陵区、丰都县、万州区、云阳县、巫溪县、巫山县等9个区县。今年6月,参加世界水保大会的各国专家、代表到我市参观考察,对我市的水保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二)值得总结的经验 回顾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开展以来的10多年历程,我市在防治水土流失的实践中,逐步摸索和总结出了一些成功的经验。

    1.加强领导是搞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关键环节。 水土保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社会性、群众性、综合性、政策性较强的特点。市委、市政府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2000年5月,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会议,制定了建设规划,确定了工作目标,建立了党政一把手负责的责任制,落实了措施,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由单一部门实施向多部门共同实施转变,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已经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庆市应当抓好的“四件大事”之一。市人大相继开展了两次专项检查,促进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解决了一些地方执法难的问题。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关于划分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的公告》等文件,进一步强化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1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水土保持工作只有纳入各级党政的重要议事日程,由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才能取得长足进展。

    2.依法防治水土流失是搞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重要保障。 水土保持法的颁布实施,赋予了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职责,给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使其外延更加广泛,内涵更加丰富,由单纯的治理工作转变为集治理开发、预防监督执法、监测管理、科教宣传为一体的综合性工作。重庆直辖后,颁布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出台了《重庆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管理办法》、《重庆市水利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关于划分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的公告》等一系列操作性强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了水土保持机构和队伍建设,实行水保监督执法持证上岗制度,狠抓“三权一方案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严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已逐步迈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保护工作得到加强,破坏水土保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3.坚持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开发是防治水土流失的有效途径。 我市10多年来水土保持工作发展较快、效果较好,除了领导重视、国家投入增加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在于坚持不懈地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开发。在治理思路上,我们坚持治理与开发有机结合,以治理带动开发,以开发促进治理;坚持生态优先,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结合,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在资金安排上实行相对集中,突出重点,多渠道资金打捆使用。在治理措施上,坚持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农耕措施合理布设。在工程建设中,重点抓好坡耕地的改造,配套建设坡面水系工程,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基本农田。治理区结合水土流失治理,大力发展经济林果、花卉、观光旅游等,建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建园质量高,林果品质优,具有地方特色的水果基地和经济林木基地,促进了治理区广大农民粮增产,钱增收。水土保持工作得到治理区人民的衷心拥护,他们把水保工程称为“德政工程”、“富民工程”。

    4.投入机制的创新是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新动力。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仅靠国家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我市在拓宽资金、人力、物力投入渠道,加快水土流失治理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尝试,逐步形成了培植、引进大户承包治理的思路,实行政府引导、政策激励、统一规划、承包治理、权责利相统一的办法,大户承包治理的规模由以前的几十亩、几百亩发展到现在的几千亩,承包经营者由过去的农民、居民、下岗工人发展到现在的企业法人。目前,全市大户承包经营已发展到253户,全市最大的承包户是重庆市水利工程白蚁防治所,他们联合了三家企业承包治理和经营重庆市南川水土保持生态园区。该园区面积近6平方公里,耕地达3700余亩,承包治理经营15年,预计治理总投资500余万元,该工程现已全面启动,预计3年时间可完成治理并全部种上优质经果林和优良牧草。

    (三)不容忽视的问题 我市水土保持工作10年来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认真加以解决。

    1.水土流失严重的趋势还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治理任务十分艰巨。 从水利部最近公布的全国20世纪90年代末土壤侵蚀遥感调查结果看,长江上游地区的云、贵、川、渝、鄂、陕、甘等省市,水土流失严重程度仍居全国前列。我市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虽经过多年努力,治理面积达16386平方公里,但全市仍有5.2万平方公里的面积尚未治理,按现在每年治理1000平方公里的速度计算,还需要50多年才能完成治理任务。

    2.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水保案件查处步履维艰。 由于一些地区和单位领导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当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局部利益,轻全局利益,重工程建设,轻环境保护。在生产和建设中,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的利益,尤其是少数重点工程建设不编制水保方案,对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不治理,水保部门依法查处时,行政干预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量大面广,执法人员量少质差,使一些水保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查处。

    3.重建设、轻水保,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监督管理难度大。 重庆直辖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铁路、公路的建设,三峡库区的城镇迁建,企业搬迁,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据调查,各种开发性建设项目每年造成新的水土流失面积约100平方公里,每年造成新的泥沙流失量3400万吨(占全市土壤侵蚀总量的18%)。大量弃土弃渣倾倒于江河两岸,不但治理难度大,而且危害也十分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有四点:一是涉及到三峡移民的城镇迁建、公路复建、企业搬迁等,虽有水土保持方案,却因移民资金短缺,治理经费缺口很大,无法进行有效治理;二是有些地方部门之间不配合、难协调,在审批建设项目时无视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未进入法定审批程序,造成一些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后,造成不应有的生态环境破坏;三是一些项目建设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只追求经济效益,不考虑生态环境建设,根本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也不搞水保投资概算,对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不加治理。

    二、新时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思路及举措

    (一)总体思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江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水土保持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方针,强化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监督工作,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科学开发,合理利用,节约保护水土资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在治理思路上,坚持既要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农耕措施相结合,积极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更要注重充分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封山禁伐,圈舍养畜,停耕养草,恢复植被;坚持治理与开发相结合,以治理带动开发,以开发促进治理;坚持生态优先,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注重开发治理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在工作安排上,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资金和力量抓好三峡库区、重点建设项目区和已成水库集雨区的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监督和综合治理;扎实抓好“长治”县大示范区建设和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在运行机制上,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由依靠政府组织群众治理为主,转向政府推动和依靠市场机制推动相结合的办法,培育市场主体,对水保工程明晰所有权、拍卖使用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逐步建立起良性循环机制。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水土保持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二)四大工作举措

    1.提高认识,转变作风,切实加强对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以1997年8月江泽民总书记发出“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山川”伟大号召为起点和标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社会密切关注,高强度投入、高速度推进、高标准要求是新时期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显著特点。我们将从战略的高度把握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时代特征和要求,与时俱进,切实加强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领导。一是从维护长江生态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目标实现这一战略的高度,不断提高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生态建设的大局观和自觉性;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求和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增强加快水土流失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把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各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

    2.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进一步加大预防监督执法力度。 我们将切实把预防监督执法放在水土保持工作的首位,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所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同时建立和完善一支懂法律、懂政策、敢抓、敢管、能打硬战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对违反水土保持法的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将执法的重点放在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移民迁建项目上。并以江总书记建设秀美山川伟大号召发表五周年为契机,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为水土流失防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继续坚持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农耕措施合理配置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是我国治理水土流失的成功经验,也是治理水土流失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办法。我们必须持之以恒地予以坚持,并进一步提高治理的质量和水平,同时积极探索防治水土流失的新途径、新措施、新办法。 一是扎实推进“长治”工程大示范区建设。抓好示范,带动全局,是搞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重要经验。开展大示范区建设既是加快“长治”工程区域化发展进程,提升整体工程形象的内在要求,也是顺应生态环境建设新形势,充分发挥工程龙头带动作用的客观需求。我们将切实抓好渝北、巫山、奉节、城口、武隆等5个区县的大示范区建设工作,带动全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二是认真抓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是水利部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新形势而作出的重大举措,是水土保持工作思路的一次新的重大调整。我们将切实抓好巫溪、璧山等7个区县的生态修复试点工程,进一步探索依靠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加快防治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的新途径,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4.加强科研,强化水土保持基础工作。科技创新是推动水土保持工作的巨大动力。一是围绕防治重点和技术难点,开展不同层次的科学研究,指导水土保持实践,同时在工程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的生产力转化,特别是等高植物篱技术和优质草种植技术,优化措施配置,提高防治水平。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体系,加强科技培训,提高水土保持队伍科技文化素质。三是加快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完善监测总站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监测分站建设,早日建成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同时在重点县大力普及推广计算机技术,积极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提高办公效率和成果质量,加快信息传输速度,早日实现定期公告水土流失状况的目标,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同志们,我市的水土保持工作任重道远,严峻的形势和艰巨的任务摆在我们面前,机遇和挑战并存,让我们以江泽民总书记“批示”精神为动力,与时俱进,奋发图进,为建设巴渝秀美山川再立新功,以新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为建设巴渝秀美山川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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